延吉通过全国专家“创卫”暗访
7月29日,延吉市委宣传部、市爱卫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联合召开卫生环境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据悉,7月14日,全国爱卫办正式下发文件通知:延吉市已通过暗访(6月19日至22日,全国爱卫会组织专家到延吉进行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环境管理,以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来提升城市品位,延吉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市容环境监督员,负责对违反城市卫生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市容环境监督员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住建、园林、水利等部门设立,全市拟设500名,负责在主次干道和各类广场、游园等地点巡查,根据《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包装袋等废弃物和乱贴乱画等影响城市卫生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责令行为人立即清理现场并处罚款或者责令行为人佩戴市容环境监督员袖标,参加义务监督或义务劳动。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倾倒生活垃圾,乱倒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及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告。
主要有站前广场、时代广场、远航广场、金达莱广场、亲水广场等供市民娱乐休闲的各类广场;光明街、局子街、河南街、站前街、长白山路、延西街、人民路、天池路、延龙路、友谊路、滨河路等城市主次干道;西市场、步行街等繁华商业地段;各类机关、市场、学校、医院、大型购物场所门前等人员密集场所;城区内的居民小区;市爱卫办认为有必要进行市容环境监督的其他地点。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清理现场并处罚款或者责令行为人佩戴市容环境监督员袖标,在指定的区域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义务监督或义务劳动:
1、随地吐痰、便溺(包括宠物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瓶、包装袋等废弃物的, 处以5至10元罚款;
2、居民住户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倾倒生活垃圾和乱倒装修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等处以20元以下罚款;
3、当场发现乱贴乱画行为的,处以50元罚款。

























